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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运举办期间机动车进京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奥运举办期间机动车进京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
奥运举办期间机动车进京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
作者:同利德物… 文章来源:同利德物流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6 20:59:10
奥运举办期间机动车进京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
近日,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,凡在 7月 1日至 9月 20日期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的自治区核发号牌的机动车,须按要求取得环保合格标志。

  据市环保局解释,凡在奥运会期间进入北京的机动车,必须在 6月 30日前到自治区环保局认定、委托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检验,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检测。自治区环保局委托奥运会期间进京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为:南宁市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(南宁市邕武路 8号,电话为 0771-3323125);南宁市康城北环机动车检测站(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工业园 8号区,电话为 0771- 3215302或 13877153333)。

  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验和排放测试,通过这两项检测后车主方可得到环保合格标志,相关检测详细内容车主可以通过自治区环保局网站( http://www.gxepb.cn)进行查询。

  另外,环保合格标志的发放对象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拖拉机和摩托车等;省际间客运车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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