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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员亲属及离职官员收财物将获刑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官员亲属及离职官员收财物将获刑
官员亲属及离职官员收财物将获刑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转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8-26 19:43:11

官员亲属及离职官员收财物将获刑

【草案】官员亲属和离职官员如果利用其关系或影响力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并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,也将适用刑法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判刑。

【解读】现行刑法第388条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犯罪作了规定。

有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提出,有些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、子女等近亲属,以及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,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自己从中索取或者收受财物。同时,一些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,虽然已经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,但利用其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自己从中索取财物或者收受财物。对情节严重的,也应当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故作出上述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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